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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

机关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结合市四大班子实际,研究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市机关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政策落实、能耗统计、汇总分析、调查研究、督促指导等工作
 (三)负责市行政中心和四套班子老办公区及家属楼的资产管理、基建、修缮物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市行政中心和四套班子老办公区及家属楼的安全保卫、消防和医疗卫生等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搞好机关后勤事业发展的规划,推进机关后勤体制改革。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