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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办公室职能

(一)制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纂《商洛市志》。
(三)负责《商洛年鉴》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指导县区综合年鉴编辑工作。
(四)指导、审核县区志的续修编纂工作。
(五)整理旧志(包括古籍),编辑方志丛书。
(六)开展方志理论研究,交流修志经验。
(七)负责对地情资料、方志丛书、综合年鉴等资料的统计、管理与交流。
(八)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