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二)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贯彻执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
(六)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组织开展体育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八)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