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的需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推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解困,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惊醒指导和管理。调查掌握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状况,进行综合分析,为市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6、对县、区残疾人联合会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提出建议会意见,做好领导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7、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9、承担盲人按摩的行业管理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