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为全市文艺家协会和各县(区)文联及全市性产业文联,左海联络、协调、服务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应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组织召开商洛市文联和全市性各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理事会、主席团会议以及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
3、组织团体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4、负责市文联系统全市性文艺奖项的评奖工作。
5、主管市文联系统市一级文联报刊和文艺出版工作。负责对有关文化艺术社团、艺术学校进行监督管理。
6、开展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加强室外文艺团体同问一届的联系和友谊,扩大友好往来。
7、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8、积极发展文艺产业,壮大文联服务实力。发挥地域文化优势,兴办文化产业,开发文化艺术生产力。
9、承担省文联、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