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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协会职能

1、参与制定本市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市政府提供科普工作决策咨询;组织开展经常性、社会性科普活动,编印科学技术普及宣传资料和期刊,举办科普专栏和专题节目,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全市人民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2、组织科技工作者围绕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3、开展学术活动,活跃学术思想,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学术论文,对科技人员进行技术教育,促进科学技术繁荣和发展。
4、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培训,办好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商洛分校,组织创建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乡镇、科普示范社区及科技示范户,推动城乡科技进步。
5、承担市农民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科技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
6、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级后备人才。
7、表彰、奖励、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科技人才,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8、发挥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向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要求和建议,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好科技工作者之家,全心全意为科技工作者服务。
9、负责科普组织网络和科普队伍建设,管理所属团体和单位,指导县(区)及基层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的工作。
10、作为市人民政协的组成单位,理性人民团体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11、开展与区外科技团体的联系和友好交往,组织开展科技交流活动,积极为本市引进技术、引进人才。
12、兴办符合科协章程及其总值的社会公益事业,促进民办科技、科普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