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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职能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全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常务行工作。领导和指导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和有关方面未退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协调处理各种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4、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完成团中央提出的“双跨”工程的各项任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市委部署安排的以青少年为主题的各项工作任务。
5、参与全市青少年法规教育实施、监督等工作,负责实施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日常工作。
6、调查调查青少年的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项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团组织提供决策依据。
7、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负责管理商洛市青少年活动站工作。负责管理好陕西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商洛教学工作站的教学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和推荐优秀青年上岗、成才、成长、为党组织输送后备力量。
9、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和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10、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团组织办好团属企事业、搞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