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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职能

1、组织贯彻执行省委和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市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商州各民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市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收视为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省委和市委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支持、帮助各民治党派嘉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全市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归口管理台湾在野党派、政治团体的来访;做好对待交流交往和对台贸易工作;做好合资企业、台属企业和台属致富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及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区)委统战部长。
6、积极做好调差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各级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委统一战线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统战团体、人民团体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指导各县(区)黄埔军校同学会工作;负责组建民主党派组织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