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央、省委宣传部和市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任务、政策和措施,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服务。
2、指导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工作,协调全市宣传工作的步调。
3、指导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方向,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宏观管理精神产品的生产,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工作,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6、组织、部署全局性的思想工作任务,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思想动态,提出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领导全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7、安排部署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群众性创建活动。
8、负责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外、境外来访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统筹协调互联网上的新闻宣传工作。
9、指导、协调文联、作协和有关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专业性群众团体的工作。
10、协调组织部门了解、考察是指宣传系统各部门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意见;审批市直宣传系统县级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重要舆论岗位的主要领导。对县(区)党委宣传部长的任免提出意见。制定对县(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和市直宣传系统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1、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主管全市新闻系列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职称评定工作。
12、完成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