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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四项举措夯实考核基础工作

今年,商洛市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作为贯彻中省决策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的总抓手,以考核指标的设置为切入点,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精准规范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党政领导包抓、上下通力协作、“捆绑式”考核等有力举措,夯实考核基础工作,为全面完成省考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明确导向,落实中省决策。与以往年度相比,在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共性指标中,增加了深化改革、依法治理两个板块,在党的建设板块增设意识形态工作;在经济指标中,增加了创新驱动、结构升级、脱贫攻坚、治理雾霾、节能减排等。相应按照工作重要程度、任务完成难易程度及职能主次进行指标权重赋分,量化指标赋分高于非量化指标,客观指标赋分高于主观指标,全局性指标赋分高于单位一般职能指标。将县(区)的共性指标由过去的200分提高到300分,对创新驱动、脱贫攻坚等重点任务增设考核指标、提高权重分值。比如,脱贫攻坚100分,占经济量化指标的七分之一,在省考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了“贫困村减少计划完成率”“按照地方财政收入2%以上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增幅达20%以上”3项指标。从而,使“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等中省决策部署在考核指标体系中得以充分体现。 

    二是减负瘦身,突出考核重点。2016年度市考目标任务从指标体系的提出,到具体指标的确定,经过“三上三下”,反复征求被考核单位、负责指标的主管部门和市级党政领导的意见。按照“考少、考精、考重点”的原则,参照省考指标体系,对市考指标适当“减负、瘦身”。取消了财政总收入、引进内资、人口自然增长率等16项指标,将交办信访事项办结率、安全生产、耕地保有量等10项指标调整到依法治理考核指标中,对县(区)的量化指标减少近30%。将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确定的4个方面84项重点任务和《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8个方面149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县(区)和市直部门,使目标责任考核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突出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重要工作、重点任务。

三是科学测算,合理分解任务。在市考目标任务的制定中,市考核办召集市发改、财政、统计、工信等部门,对主要经济指标任务的分解进行专题研究。按照“跳起来摘桃子”的原则,在确保全面落实省考指标的基础上,依据各县(区)的基础现状和发展潜力,充分考虑各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差异性、区域发展特色性和重点任务、职能职责,科学测算、适度加压,制定出了切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既有一定难度,又有适当的强度,既防止“低定高超”,又防止“高定难超”,将“追赶超越”“创先争优”要求落实到考核指标之中。

四是领导包抓,上下合力推进。为夯实省考目标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对责任主体实行“捆绑式”考核和市级党政领导包抓省考任务落实责任制。按照“上下贯通、统筹推进”的原则,市考委会将省考目标任务纵向分解到县区、横向分解到部门,对县区与部门、部门与部门共同承担的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承办单位,并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分工包抓。包抓领导逐单位制定抓落实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制定措施,逐级传导压力,将省考任务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量化到每位干部头上,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压力,定期督促指导、分析研判、预警提示,协调解决任务落实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在省考中获得加减分的考核指标,在市考中对应双倍加减分,对共同承担指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同奖同罚,并提高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标准。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奋勇争先,为发展提振精气神、积聚正能量,使全市上下形成强化目标考核、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