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委、政府,商丹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驻商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科学发展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的规定,现就确定各县(区)、市直各部门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主要指标
考核对象:各县区、商丹园区、市委党群部门、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省驻商有关单位(名单附后)。
考核的主要指标:对各县区考核经济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对商丹园区、市委党群部门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机构考核核心职能目标任务和班子队伍建设共性指标;对中省驻商单位考核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目标任务。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指标申报。2月20日前,市直各部门、驻商单位结合各自职能,与省级有关部门衔接,研究提出各自核心职能年度目标任务;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分别与各县(区)沟通协商,提出县(区)考核指标和具体任务意见报市考核办。提出年度目标任务要做到六对照:既对照市委工作要点、对照市人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对照省考目标任务、对照部门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对照部门上年度工作基础、对照省主管部门行业工作年度要求。
(二)指标审定。2月25日前,市考核办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按“六对照”要求进行初步审核后,分别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再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定。
(三)指标下达。2月底前,以市委、市政府“两办”文件下达各县区和市直部门2012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三、确定指标的总体要求
确定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第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三次党代会精神,以市委2012年工作要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市三次党代会、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本部门职责业务为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解任务,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切实从全局高度谋划好指标。确定考核指标,是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方向引领、考核机制建设。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拿在手中,紧紧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幸福商洛目标,既兼顾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紧贴全市经济社会年度发展总体目标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又紧贴部门核心职能和重点工作,站在全局发展的角度,高点定位确定年度目标任务。要按照深入调研,酝酿沟通,集体研究的程序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指标。申报时,必须一并按设定好的表格上报电子版,以及本部门2012年度工作要点、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安排等有关书面材料。(各考核对象的指标申报电子样表在商洛考核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slkhw.com)。对于在2月20日前没有按时申报指标的部门,市考核办将不再受理,由部门主要领导直接向市考核领导小组申报确定有关指标。
(二)夯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省委、市政府考核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及中心工作任务,要全部分解细化到市直相关责任部门和各县区,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各部门要以“跳起来摘桃子”进位意识,拉高标杆,严禁发生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有意压低、应付考核的现象。负责制定县区考核指标的市直部门,要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和省考目标任务结合起来,以目标任务高的为标准,逐项分解,适度加压,确保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市直部门申报年度目标任务,必须把本部门所涉及的省考指标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列为首要任务,确保责任落实。要尽可能设置量化指标、减少定性指标,不可量化的指标设置具体评价要点,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
(三)便于操作,规范制定目标任务平时考核督查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平时考核力度,提高落实任务的质量,在2012年度考核中将继续实行“三室联合”督查制度,建立平时考核台帐,加大平时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同时充分运用商洛市电子考核管理系统,加强对目标任务落实的过程考核、预警监测、状态评价。各市直部门要制定好平时考核督查方案。各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指标由负责制定指标的市直部门负责,部门核心职能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由被考核单位负责,共性考核指标由制定目标任务的部门负责制定过程性考核方案(平时考核样表附后)。平时考核督查方案随目标任务一同报市考核办。
附:1、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名单
2、2012年度县区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表
3、2012年度市直部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表
4、2012年度中省驻商单位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设置表
5、年度目标责任定量指标平时考核目标进度表
6、年度目标责任定性指标平时考核目标进度表
商洛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2012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