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阳县筹集220万元,对在201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为优秀等次、争先进位超额完成任务、争先创优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山阳县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以考核引领科学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按照“三位一体”的考核工作机制,突出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综合开发、社会安全、班子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大胆探索,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强化日常管理,实施综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针对镇、部门、中省驻山单位实际分别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力求目标责任考核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在考核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意,采取“下评上、民评官、基层评机关”和邀请部分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和企业界代表与在职领导一起参加测评投票的方式,增强考核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县财政局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为优秀等次获得奖金3.4万元,在争先进位超额完成任务中获得奖金7.06万元,两项共计10.46万元;县残联、民政、质监、统计、计生等部门在争先创优活动中超额完成任务,分别获得3万元奖励。